律师解答:上海办理居住证新规新办居住证具有6个月的等待期,且应提前办理居住登记;申办人必须属于国内非沪户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引用法规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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