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包括
1、发生事故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第七十六条。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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