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登记夫妻共有房产的办法夫妻双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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