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因此造成对方损失;
2、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因此造成对方损失;
3、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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