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
1、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届满。
4、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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