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析产依据,包括离婚判决书,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等;
2、房地产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6、其他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析产登记的办理手续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