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的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一般由总公司承担。例如,设立分公司,应当由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
3、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其他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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