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对方同意变更的;
3、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另一方予以追认的;
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引用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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