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必须携带的证据有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3、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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