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将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试行限制轻型货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试行时间3个月。
具体如下禁行时间
2019年4月10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7时至9时,下午5时至8时;禁行区域珠海大道(珠海大桥以东路段)、板樟山隧道、迎宾路、情侣路、海滨路、人民东路、凤凰路、柠溪路禁行车辆类型核定载重量0.6吨(含)以上的轻型货车不管是本地小货车还是外地小货车,都要遵守限行规定。交警部门将会加强路面巡逻,通过路面执法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对违反禁行的车辆进行处罚,违反限行规定一次罚款500元、扣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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