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证明主体适格的相关证据。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例如,子女出生证、子女学费缴纳清单、生活费凭证等;
4、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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