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婚前贷款购房离婚时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和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那么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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