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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