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也是国有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资产产权交易都要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其所出资企业之间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第三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引用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一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