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做法。
3、犯罪主体为通常主体。即凡年满16岁、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行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师傅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主管、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大意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做法人对自己的违规做法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心理立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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