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仅凭签收单不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而卖方出具结算单、送货单、收货单、发票等材料,主张存在买卖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才能认定是否存在买卖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仅凭签收单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