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债权人、保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以及其他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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