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即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
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如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则应归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