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离婚案件举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收集或委托他人收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重婚、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若因权限而取证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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