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身份证复印件批注防止他人盗用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某一事项专用的字样,且采取相应的防擦除手段,且批注完应当在每一行的最后一个字后以及第一个字钱加上横线,以防加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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