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定。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进行购买的房屋,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被购买的房屋,写一方名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引用法规
《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 第十条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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