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办理需要租赁人前往之前进行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管理部门,撤销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如因租赁合同解除或合同变更以及合同终止,需要撤销房屋租赁登记,可以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撤销。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引用法规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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