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都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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