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当事人没有购房合同,一般不能够办理房产证。当事人要办理房产证的,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以及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等信息。
引用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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