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办法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另一方予以接受。当事人可以依法提供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视听资料等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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