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合同无效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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