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离婚要的时间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定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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