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贷信息申报方式分为两种,分别是(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所处工作单位代为操作,单位会获取你的申报相关信息;(二)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即自己申报,个人房产信息比较保密。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引用法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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