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完全自愿无偿签订;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订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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