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赠与人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其赠与义务,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赠与人虽然已经死亡导致合同主体没有办法履行,但是订立的赠与合同却是真实有效的,可以要求继承人作为履行主体继续履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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