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存在争议的;
4、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引用法规
《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产不得转让情形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