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公证费一般由申请人交纳。由于对二手房买卖进行公证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程序,所以公证费应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由谁来负担。双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就公证费用负担作出明确的约定,再进行公证时,费用即可按合同约定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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