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指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家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行为。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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