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合伙人是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应当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全体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若部分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依法享有追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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