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受托人的报告不以委托人有请求为前提。如果委托人没有提出报告的请求,但是在委托合同中有约定的,并且对报告义务作了要求,则受托人需要及时主动地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八条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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