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2、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引用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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