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土地使用七十年到期后需要续期的,可以去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引用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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