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一、性质不同。土地划拨性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性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取得方式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获得批准,给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取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使用期限不同。土地划拨使用期限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四、权利义务不同。土地划拨权利义务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权利义务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五、房屋类型不同。土地划拨房屋类型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房屋类型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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