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中共地方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开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乡村开展根底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0〕1号)提出,“放慢乡村个人土地一切权、宅基地运用权、个人建立用地运用权等确权注销颁证任务,任务经费归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工夫把乡村个人土地一切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一切权的农民个人经济组织。”2011年5月,疆土资源部结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放慢推进乡村个人土地确权注销发证任务的告诉》(疆土资发〔
2011〕60号)文件。与此同时,对推进任务急需的政策措施,放松研讨、论证,争取早日构成相关意见。2011年11月,疆土资源部、地方乡村任务指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结合下发《关于乡村个人土地确权注销发证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乡村个人土地确权注销发证的范围、主体、政策根据、技术手腕和规范等做出了详细规则。《意见》中明白要求“小产权房”等守法用地不得注销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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