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情形;
3、不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引用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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