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仓储合同需具备主要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编号、仓储物的基本信息(品名、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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