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首套房认定为
1、贷款买过一套房,随后转卖,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银行征信系统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2、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的算套房;
3、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贷款还清且出售的,能出示出售证明的算首套房;
4、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贷款已还清,另一套公积金贷款已出售的,再买房算首套房;
5、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配偶双方贷款的限制)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引用法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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