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程序为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测绘图;
4、领取相关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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