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行为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达到轻伤以上后果的,应予立案;
2、致使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八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达到什么标准销售劣药罪才能立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