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前提特定,即抗辩权的行使前提为当事人行使请求权;
2、产生条件特定,即抗辩权有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约定;
3、对比三种抗辩权的其他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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