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出卖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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