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因为失职和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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