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易地扶贫搬迁三不搬原则有本人不愿意搬迁的;非特困人口的;有发展条件好的。对生存和发展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以实现脱贫致富。法律依据《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第三条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地区、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东部酸壤地区和部分高寒地区以及自然灾害严重地区。这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群众出行难、用电难、吃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的现象普遍存在,就地脱贫发展无望,增收渠道不畅,传统扶贫手段难以奏效。经调查识别,上述区域分布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400个县(市、区),涉及需搬迁的近1000万贫困群众。
引用法规
《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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