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分红权指通过合法持有公司股份,并根据股份比例享有公司收益的权利。优先认购权指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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