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产执行中,在遗产范围内先执行其应当担负的责任,剩余财产再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七十五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七十五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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